刑拘在逃,不一定构成犯罪。法律规定,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刑拘在逃的人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所以刑拘在逃的人不一定构成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分析:刑拘在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等方式追逃。在刑事司法中,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刑拘在逃的人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所以刑拘在逃的人不一定有罪。当然既然已经被公安机关追逃,建议相关人员还是找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说明情况更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代表已构成犯罪,刑事拘留是案件侦查阶段一种强制措施, 被刑事拘留 只能说明涉嫌犯罪, 是否构成犯罪 应该由法院确定。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拘后果要看情况决定:
1、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定罪处罚,则会留下案底,还会对子女或者未来的政审有影响。
2、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法院判决无罪,则该刑事拘留不能成为案底,对未来或者子女的政审也不会产生影响。
刑事拘留不一定属于犯罪,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因为拘留一般可以分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这三种类型。如果行为人只是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那么就不属于犯罪。如果行为人只是被司法拘留,那么也不属于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被公安机关实施了刑事拘留并且被人民法院判刑,那么就属于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一定犯罪,被刑事拘留只是被认为有重大嫌疑,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之内对犯罪嫌疑分子进行审问,如果发现没有必要拘留的会立即释放,如果发现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的,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并通知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况可以先行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刑事拘留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
1、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而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
刑拘一般指刑事拘留。
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于现行犯以及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尚未接受法院的审判,不能直接被认定为犯罪分子。而且,公安机关针对上述行为人采取临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具有处罚的性质。而是处于紧急情况之下,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继续进行,实施的一项保障手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但是刑事拘留的期间,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