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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如何

发布时间:2023-04-18 05:21:56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合同当事人具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合同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合同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如何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如何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如何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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