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11:59:07

刑事强制措施不会留案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并非刑事处罚措施,当事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法院未判决有罪,是不会留案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刑事强制措施是没有案底的,只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才会留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一条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留有案底

刑事强制措施 没有案底。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并且不是刑事处罚措施,所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法院未判决有罪的,是没有案底的。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定: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 判决书 编号、判决确定日期、 罪名 、所判处 刑罚 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案底通常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一般不会留下案底,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生活造成影响。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法律分析:不会,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只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罪犯才会留有犯罪记录即案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

拘留有案底吗?有什么影响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留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刑事拘留要遵循哪些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拓展资料: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会有案底吗

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刑事拘留有案底吗?

就案底来说,刑事拘留会有两种结果,就是不留案底和留有案底。留不留案底,要根据情况而定。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属于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范畴。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到公安部门保管。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到三十天。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样不会留有案底。但是,如果最终给予了当事人刑事处罚或者视情况而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样会留有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留案底。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过有案底吗

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温馨提示:
本文【刑事强制措施留案底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