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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06:04:45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洪水毁损店面系不可抗力,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承租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同出租人商议解除租赁合同,商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该租赁合同。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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