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金适用条件是:
1、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
2、被执行人没有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按期履行义务;
3、被执行人没有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按期履行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