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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12:32:57

刑事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果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吗

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可以提起的是两类,一类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注意是毁坏,被盗窃、被诈骗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个就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受伤了。

只有这两种情况是可以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一、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 的范围: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二、此问题容易混淆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盗窃、诈骗罪中涉及的赃款,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不能。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属于司法机关公权力追缴的范围。

2、被害人能否提起精神赔偿?目前相关法律及法院基本不支持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刑事诉讼是否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符合条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 婚姻家庭 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 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 抢劫 、 盗窃 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 刑法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挥霍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①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②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③当被害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们只是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

④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⑤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提起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起的主体(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起。如果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2)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2、提起的时间在整个刑事诉讼规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即在刑事立案后及时提起。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如果达成协议赔偿旅行完毕的,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二审期间才提起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提起方式一般应当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4、主张范围只能主张“物质损失”,没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没有精神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附带民事?

可以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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