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抗辩权会受到的限制有: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等。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