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保险财产一般是不被没收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违法所得的财产去购买保险不会被没收。当然排除恶性购买。如果已经交了几年的,或者已经在享受保险利益的则不会。违法所得,是指因为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保险如果不是违法所得,就是不可没收财产。法院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处理主要是指对违法所得财物的处理,需要将其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我是做保险的。我反对那种说:保险资金不会被法院冻结的说法。我曾经认真的查过,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说,保险是可以不被冻结的。
甚至有客户问我说背着老婆买保险,法院是否能查到,我曾经专门的问过这个问题,答案是,法院可以申请调查令,当调查令发到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必须协助调查,不得提供伪证。(貌似保险公司也没必要为了你而向法院提供伪证吧?)
正常情况下,据我估计,如果购买保险的钱是非法所得,那肯定是会被没收的,而且不但要没收,如果退保产生了损失,这还要算在你头上!换句话说,你挪用单位1000万,买了保险(假设情况,因为现在保险公司都在执行反洗钱法,正常情况下你不一定买的到),然后你被抓了,退保时退了800万,那么算你退赃800万,剩下200万会算在你头上的。如果你不给就加重刑期。
所以,现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初中毕业高中毕业的一大把,所谓没文化真可怕,说就是说这帮人的。自己啥也不懂,别人教什么出来说什么,甚至别人教个1,他出来就敢说10.这才是最可怕的,这才是保险行业被人讨厌的原因所在。
法律分析:经济罪犯之前的所有财产要全数没收 没收财产分为:
1、全部没收 2、部分没收。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即是共同意义上的在监狱服刑的服刑人员,其身份仍然是公民,这一认识就意味着,服刑人员必须存在一定的人身权利和与民事有关的一些利益,这些人身权利和利益,是服刑人员生存的保证和根据。罪犯享有财产、继承等方面的人身权利。罪犯入狱前的合法财产,依然受到保护,罪犯有行使收益、处分的权利。罪犯依法享有继承权。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发明权、著作权,均受到法律保护。罪犯有提出离婚的起诉权和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涉嫌非法的钱买了保险不受保护,法院不会判决退款。
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非法获取钱财后的受害人无法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损失,所以只能由刑事判决书在确定犯罪量刑的同时,一并做出退赔的判决。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用贪污受贿钱款买保险案发后会被没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三)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人犯罪坐牢的消息,很多网友对法律不熟悉,于是询问当一个人坐牢时,账户里的余额是否会被没收呢?
首先做一些普法工作一般情况下只有犯了刑法才需要坐牢,但是刑法又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就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而罚款属于附加刑,除开罚款,剥夺政治权利这些也属附加刑。所以当一个人犯法并坐牢了,是否需要没收账户里面的钱还需要看法院的判决书和判决结果,如果判决中无附加刑,就不会被没收。
判处罚金当这个罪犯被判处罚金,那么就要视罚金数量多少,从犯人账户中强制性划扣,也就是说如果犯人卡里有10万,罚金是一万,这样账户里还可以剩下九万。罚金作为一个附加刑,主要应用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上。根据当前法律中《关于使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罪犯及其家属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缴纳必要的款项,一旦逾期不交付,则对个人账户进行强制划扣。法律规定的时间是3个月,仅缴纳部分者需随时追缴。说的直白一些就是被判处罚金的一定要缴纳欠款,否则强制划扣银行卡,银行卡资金不足时卡被冻结,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没收财产除开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也是一种出发方式。相比较而言,这种情况要严重得多,适用于那些犯了较大错误的情况。简单划分可以有一下两种,一种是没收除必须生活费用的所有资金,外欠债务的也可从账户中划拨出去。另一种是资金来源未知或非法,结果是上缴国库。账户中资金来源合法可为个人所有,非法即为犯罪所得,会被要求没收。
赔偿履行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损害了一些人和事,这类也会涉及到个人账户的资金。资金会被用来赔偿损害,即使已经坐牢也不能免于处罚,需要完全履行才行。不过法无授权不为,受害者必须自己前往法院进行申请认定,这样才能顺利从罪犯个人账户中扣划出赔偿金。账户余额不足,同样冻结账户,随时追纳。
写在最后一个人坐牢了,个人账户的钱不一定全是被没收,也有保留的可能,还需要看案件属性与事情的严重程度。但是不管这个账户是否需要被划扣,或者说这个罪犯是否具备附加刑的条件,坐牢总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它表示个人所作所为均不正当。与其关注是否需要赔偿,不如将目光放在如何避免犯罪,如何远离犯罪之上!
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都会没收财产;比如: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等等。
没收财产是财产刑的一种,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解析:
单位犯罪一般只能处罚金,不能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