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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需不需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4-18 06:53:10

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需要担责。当事人应当收集可以证明代理人存在欺诈的客观事物,如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明。已经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清点,仍在持续的损害行为应当即刻制止。

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欺骗他人需不需要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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