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不一定会无效,代理人不知情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约定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的等,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依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