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当事人可以口头形式作出承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通过收集在此过程中的文书、资料、来往函件,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以及履行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