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给别人担保了要解除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取得债权人同意,解除担保,否则除非债务人偿还债务,担保人要一直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