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注明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形担责。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就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的部分进行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