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主体合格,不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况的,借款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