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有:采购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采购商品的基本信息;采购商品的价款;采购商品交付使用的条件和日期;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承诺;采购商品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