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由限制,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当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