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从中谋取私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