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08:24:03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质物没有交付的,质押合同尚未生效。以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温馨提示:
本文【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