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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3-04-18 09:10:15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以下内容: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办理委托事项的基本信息与状况、委托征收评估的代理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间。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什么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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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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