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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案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6 14:40:25

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已结案指什么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一、被执行人如何才能结案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被执行人对判决执行完毕的、执行程序终结等情形时,该案件就可以结案。

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何恢复执行

案情】

2013年11月张某与朱某因货车装货过路问题产生纠纷,朱某用拳头将张某打伤,张某住院10天,后将朱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某给付张某各项费用4068.30元。

【执行】

判决后朱某未主动履行,2014年1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查询朱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朱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5年5月,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压力,朱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恢复原执行案件的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可依职权恢复执行,但应以“执恢字”重新立案,单独排序。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由法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本执行案件即告结案,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2009年3月19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这部司法文件首次规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业已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运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执行终结不同,它只是一种阶段性程序终结,并不是案件不再执行的彻底终结,有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恢复执行的。

1.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确切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请求法院予以查明,法院查明确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执行。

3.法院依职权主动发起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主动恢复执行。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该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法院结案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就同一个事实进行起诉了。对于民事纠纷例如:借款纠纷,如果是判决了但欠款没有要回来,正确的做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把欠款人列入“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49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微法院显示已结案什么意思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执行已结案”是什么意思?

术语叫做“程序终结”,意思是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一般分二种情况,一是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完结。二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再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在现有条件下,案件已无法继续执行。当然,当事人今后如果又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再次申请法院执行。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已结”是什么意思?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资料参考: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保险公司说结案是什么意思?

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都是以公检法的责任认定书为标准的,当公检法出具结案情况说明书的时候,保险公司一般也会完全理赔程序,所以也叫结案,当然,保险公司也会堪查理赔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异义并调查。保险理赔步骤,从客户报案---到保险公司受理案件---进行现场查勘--理算报价(定损)---最后审核---发送理赔金额---客户接受理赔金---理赔结案。

已结案指什么

最后的已结案就是这整个理赔案件已经结束,保险公司已受理并解决保险赔案。

当然客户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结案并不满意,那可以再申诉或者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类似警察查案时结案,保险结案了就会将理赔金转账给被保人,在被保人在结案后也不能就同一案后期的损失在理赔。保险公司的赔案己结案,说明就赔偿范围、金额已经确定,并已经进行赔付,案件已经处理完毕。

证明车辆出险已经理赔偿到车主账上(结案)。

车险的理赔流程:

事故报案(立案)

查勘调查

车辆定损

车辆维修

拿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

理赔偿到车主账上(结案)零赔付自然是当月或者当期(做一次分析报告的时间)内,你们的承保质量很好,没有发生过理赔案件,自然没有赔款支付,也就是零赔付。

比如我们承保的一家学校,上一个保险年度内,总共出险不到10起,而且都是在小诊所就近处理的,不符合公立二级医院的报销规则,结果一年我们没有立案过一起,自然就是零赔付。这也反过来说明承保质量非常好,可以连年续保,和该校加强联系。同样的,另外一家一年出险了四起,全部都是学生在校期间摔跤等造成的骨折等重伤,这一方面也说明了学校管理和老师责任心不强。赔付高了,第二年我们自然会放弃继续承包。

零结案,两个意思,一个和上面零赔付类似。承保质量很好,没有案件立案。也就没有结案。再一个,不好点的,就是你们立案以后一直久拖未决,没有结案。比如这个月立案10笔,全部都没有结案,都还在调查途中,这也是零结案。

案件状态结案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结案的意思就是司法机关已经处理完了这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结案的方式有两种: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民事案件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结案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就同一个事实进行起诉了。对于民事纠纷例如:借款纠纷,如果是判决了但欠款没有要回来,正确的做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把欠款人列入“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结案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jié àn,指结束案件。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指结束案件。谓作判决或最终处理。

出处:

《宣和遗事》前集:"杨志上了枷,取了招状,送狱推勘、结案、申奏文字回来。"

清·顾炎武《与原一甥》:"此事上台不肯担当结案,今又题展限两月。"

《老残游记》第十八回:"今日看魏家父女已结案释放。"

法院执行人信息查询的 案件状态 执行中 和 已结案。已结案是否代表钱已经还完?还是只是代表判完?

法院执行人信息查询的 案件状态 执行中 和 已结案。已结案是否代表钱已经还完?还是只是代表判完?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不一定!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

(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

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

(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也应视为全部履行完毕。

三、关于裁定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法定事由),虽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形。终结执行程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四、关于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法院判决裁定以外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已结案指什么

五、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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