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注册对名称的要求有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字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公司首先应当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