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婚姻债务获得对方认同的,则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分居时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是是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