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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4:13

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除非是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而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情况,则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吗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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