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转让不可以解除合同。转让合同必须通知债务人、遵守一定程序,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置换的协议,同时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