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单方解除效力是: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存在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租客安全健康的、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租赁物违法违规的、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权利的、存在不可抗力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