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应该包括的条款有:质押财产的基本情况;质押财产的交付方式;担保的范围;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