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企业售出后,原债权人追诉范围

企业售出后,原债权人追诉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18 12:35:39

追诉适用于刑事案件,企业售出后,原债权人可以起诉的债务范围为: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出卖人追偿。

企业售出后,原债权人追诉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温馨提示:
本文【企业售出后,原债权人追诉范围】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