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的人,能贷款。因为贷款属于民事权利,缓刑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这两者是不冲突的。如果当事人具有贷款资格,银行审查又合格,被判缓刑的人就能贷款。
但现在银行在给贷款时一般都会让贷款者过了缓刑期之后才可以实施此行为。贷款的条件如下: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缓刑人员是不可以贷款的。贷款的条件包括:年龄在十八到六十五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刑事能力的人;具有有效身份证;资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职业稳定,收入稳定;有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时意向书;有能力支付所购房屋首付款。
一、在 缓刑 期内可以贷款吗?
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 缓刑考验期 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而言,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 刑罚 ,但缓刑也有一个考验期。
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 数罪并罚 。
《 刑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发现漏罪,则已不符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撤销 缓刑条件 。
“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两者适用条件并不相同,因此不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后一种情形下,应视为缓刑已经执行完毕,只能对余漏的犯罪事实进行定罪科刑,不适用数罪并罚。
三、缓刑期间犯新罪怎么办?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属于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形,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在贷款的条件上没有明确规定缓刑人员不可以申请贷款的,所以只要在满足了银行房贷的条件下那么就可以申请贷款的,但是也不一定就能获得贷款。缓刑在考验期内有漏罪的情况那么就会在量刑后进行数罪并罚。
缓刑 人员可以申请贷款。现行法律 法规 对于宣告缓刑人员贷款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办理贷款的手续,就可以进行贷款。所以缓刑期间如果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申请贷款的。
《 商业银行法 》第7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缓刑贷款银行是可以查出来的。如果在缓刑期间想要贷款,法律并没有明文限制。所以是可以贷款的,但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贷款成功还要看银行是否同意。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