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想要去外地的,需要经考察机关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
具体操作是,必须提出申请并取得当地司法所的同意后才可以外出。因为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去司法局参加社区矫正,司法局是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的行政机关,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需要在判决书生效的十日内向司法局报道。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遇到新春佳节回外地过年,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去外地,是否可以准许的情况。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区,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才可以进行的。那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管规定的,则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区的,应到所居住的公安机关将情况进行报告,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才可以外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罪犯在缓刑期间经过批准是可以去外地的。当罪犯在缓刑期间确有原因需要去外地的,罪犯可以向考察机关申请,考察机关通常为当地司法局管辖的社区矫正机构。考察机关会根据罪犯的申请情况,然后与人民法院沟通是否准许,只有在被准许后罪犯才能在缓刑期间去外地。
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打工的,但需要申请,要报经考察机关的批准后方能继续。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判出缓刑一年,想出去外地打工是不可以的,外出打工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虽然判缓刑了也属于服刑人员,行动自由是受严格限制的,特殊情况须离开居住地的,七日内须经司法所审批,七日以上须报司法局审批。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机构相关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处缓刑一年可以外出打工,但必须提出申请并取得当地司法所的同意后才可以外出。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去司法局参加社区矫正,司法局是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的行政机关,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需要在判决书生效的十日内向司法局报道。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参加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若有情况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一般由司法所承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缓刑其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观念,顺利回归社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反犯罪或发现漏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后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处的刑罚就可以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要定期到指定的考察单位进行报到,如果缓刑考验期的犯罪分子想要到外地的,需要经考察机关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点的,有可能被取消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