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可以当做证据,判决书是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作出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要判决书与审理的案件相关,可以证明该案的相关事实,则可以视为书证。
一般法律规定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果等,如果是刑事案件还会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则由自诉人承担。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判决书(仲裁裁定书)能够当作立案或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判决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判决书可以当证据使用,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其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与案件有关联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而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最重要的就是可以说明问题,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且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一般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
1、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
2、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
证据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就没有证据价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院直接采信生效判决书作为定案依据,主要是针对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它的判决内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法院一般应当直接采信,而不需要再用别的证据来支持生效判决书,但生效判决书里的证据如审计报告等,判决书如果只是提及,而不是采信,则在后面案件里不能直接采信,当然,任何一方当事人把它作为后面案件的诉讼证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总之,法院直接采信生效判决书作为定案依据,主要是针对生效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它的判决内容,一个基本原则是法院前后几个案件对同一个事实的认定必须是统一的、一致的。
如果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表示疑义的,法院会结合其它的证据及审理情况,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查后进行认定:如果经法院审查,该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则法院会依法对该证据不予采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