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和担保人不一样,一般担保是指物的担保,而保证是人的担保。担保人包括保证人,因为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所以担保人包括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