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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我能否拿走他家值钱的东西抵债

发布时间:2023-04-18 14:52:01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也不可以通过拿走对方的财产抵债,这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除非经过对方的同意,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债务人不还钱我能否拿走他家值钱的东西抵债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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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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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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