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判定应当是行为人具有犯罪行为,且犯罪行为达到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般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3、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通过下列方面区分:
1、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案件是民事案件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的案件是刑事案件。
2,适用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等民事法律的案件是民事案件:适用刑法等刑事法律调整的是刑事案件。
3、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而刑事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
4、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在3年,而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条 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判决时,应当依照刑法的具体有关规定,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决。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应当强调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68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两者的性质、适用的实体法和适用的程序法都有所不同
1、性质:刑事案件,指的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该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属于阶级矛盾性质;而民事案件,则主要指的是关于民事义务、权利性质的纠纷,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2、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一般只有《刑法》;而民事案件,一般适用的实体法则有《民法总则》、《婚姻法》等。
3、有关部门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通常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般适用只《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的规定。
刑事案件判刑流程为:第一步、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确定基准刑,第三步、确定宣告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