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流押条款无效。当事人约定流押条款的,没有法律效力。流押一般是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