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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怎么销案

发布时间:2023-01-16 19:08:58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销案,除非属于自诉的刑事案件,则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自行撤案,或者案件属于以下情形,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刑事案件怎么销案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但是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怎样销案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无犯罪事实;

(2)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3)犯罪已超过起诉期限;

(4)特赦免刑;

(5)嫌疑人死亡;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六十九条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的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撤销案件的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原立案的依据和来源;

(2)案件调查结果;

(3)撤销案件的原因和依据。当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出具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已立刑事案件如何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案是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作出的。因为如果已经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那应当不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会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撤案之所以发生,从根本上说是不需要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追究。那么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过了追诉时效、特赦和其他应免予刑事处罚的,都应当在侦查阶段撤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另外,还有一种较少见的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需要撤销案件的,应当层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可以销案吗?有什么方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九条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撤销案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来立案的根据和来源;

(二)案件侦查的结果;

(三)撤销案件的理由和根据。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扩展资料:

刑事案件申诉的时效:

刑事案件怎么销案

申诉时效,是指规定申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在一定期间之内有效的一项法律制度。超过法定期限,申诉权即行消灭。申诉时效是刑事诉讼中很有必要的一项法律制度。

它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诉权,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现有的社会关系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调查取证,核实材料,正确处理再审案件。

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申诉时效的规定。在诉讼理论上,一般认为申诉是不受期间限制的。因此,建国以来判处的刑事案件,均能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处理。这种情况,是受我国过去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导致一些冤假错案长期得不到纠正有关。

但申诉如无时限,在客观上也会使一些申诉无休止地进行,还会使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以新政策来推翻老案,不仅丧失了建立申诉制度的意义,而且也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了难以摆脱的负担。因此,规定刑事申诉时效制度,对提出申诉的时间加以限制,应是健全申诉法制的重要内容。

目前,申诉时效制度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其中有的国家按有利于被判决人和不利于被判决人分别加以规定。

对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的案件,申诉权人提出申诉的,应规定期间的限制,否则,会与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不相协调。本人认为,作如下规定较为适宜:

申诉权人的申诉期限于在法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期限内,并须在发现申诉理由之日起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内提出,如果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即不得再行申诉。对于在申诉过程中,是否中断、中止的时效计算等问题,可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执行。

刑事案件刑满后多少年也不可以销案的。刑事案件记载是案件管理的需要,只要录入犯罪信息就不会撤案的。只有错案才存在撤案问题。不是错案就不会撤销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可以销案吗

一,刑事案件是以国家的形式对其起诉审判,而非个人向法院自诉案件,所以就算受害者后悔了要求撤诉,国家机关只要介入就不会销案的,二,轻伤不是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判缓刑,偏偏他是累犯,按照刑法规定,累犯不得取保候审,服刑期间可减刑但不得假释

三,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重伤害,那起步刑罚就是3年 ,封顶10年。

受过刑事处罚多久能销案

如果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判决的,永远不会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事案件写了谅解书能销案吗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对犯罪分子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双方经法院解调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是可以撤销起诉的。通过上文的分析,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和犯罪的情节而定的,如果是自诉案件的,一般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据此,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犯罪事实不清,

二是证据不足,

三是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所犯罪行较轻而且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撤销案件的,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使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随意撤销,?这种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

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条规定,一些特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和解是指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赔礼道歉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宽大处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刑事案件多少年销案

多少年也不行。刑事案件刑满后多少年也不可以销案的。刑事案件记载是案件管理的需要,只要录入犯罪信息就不会撤案的。只有错案才存在撤案问题。不是错案就不会撤销案件。刑事案件不符合 立案 条件随时可以销案。

派出所销案问题

民事纠纷斗殴,如果不涉及故意伤害的,允许和解,派出所不处罚,也视为销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一样了,比如触犯了刑法,或者侵犯公共利益,就由检察院起诉了,构成犯罪,即使进行了民事赔偿,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其他自诉案件,就是当事人要求公安,公安才会追究,然而当事人自己放弃,就等于没有人要追究,案件自行撤销。

销案的情况:

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撤案的条件 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撤案的条件有:

1、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无充分证据的;

3、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4、原告不起诉或不在追究的;

5、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怎么销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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