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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自愿原则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18 15:29:19

民事法律关系中自愿原则的认定是: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自愿原则怎样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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