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借款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偿还,但是应当是在其法定代理人对该借款进行追认的情况下,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