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