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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发布时间:2023-04-18 16:02:10

要式合同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

要式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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