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好处是:对抗第三人;保障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保护共有人合法权利;保护抵押权人合法权利;有利于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有利于打击非法租赁行为;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