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欠的款项属于公款,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是若是董事、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的地位,将欠款归自己所用,则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