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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1-16 22:35:30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无罪辩护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以事实为根据;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样的

(二)以法律为准绳;

(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样的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作无罪辩护要求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辩护人的辩护都要基于客观事实,不得省略忽略有罪部分。并且辩护是经过客观分析,有相关证据证明犯罪人无罪,或者没有证据、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人有罪;另外辩护人的辩护需要有法律依据支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院无罪辩护的原则有哪些

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2、无罪证据 3、慎重决策 4、规避风险在故意杀人案件当中也可以做无罪辩护,但是公诉方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话,做无罪辩护的难度会非常大。做无罪辩护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辩护人不可以在不经犯罪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无罪辩护,不认罪对量刑是很不利的。《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无罪辩护的条件

无罪辩护的条件如下:(一)被告要有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应当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

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是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人、正当防卫、共同犯罪、辩护人的法定职责。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有以下两个:

1、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

2、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百七十八条

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

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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