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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18 19:34:22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应当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清偿,企业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以及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其他债务进行清偿。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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