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有: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所负的债务,该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请求等,一般债务产生的原因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