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监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的人有出席会议的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与董事的任期相同。也可以连选连任,当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改选时,监事仍然应当承担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职责。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