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的,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外国人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应当于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执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具体根据如下: 这种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 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另外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还有驱逐出境,这时,要交上罚金或被没收财产后,再驱逐出境。
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主刑执行期满后再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上述两类人员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对其他被责令出境的外国人,需要押送的,由执行机关派外事民警押送;不需要押送的,可以在离境时派出外事民警,临场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分析:有期徒刑是主刑,驱逐出境则是专门犯罪的外国人所适用的附加刑,二者并行不悖,先执行十一年有期徒刑,再驱逐出境。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在有期徒刑刑期届满的1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然后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驱逐出境,并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在执行前向其宣布不准入境年限。同时,对这类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当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以上。
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
如果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还有驱逐出境,这时,要交上罚金或被没收财产后,再驱逐出境。
对于一些犯罪分子来说,在受到相关的法律有期徒刑判刑之后就要接受坐牢的处罚,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具体根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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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刑罚分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
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另外该外国人判处只判处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同时还有驱逐出境,这时,要交上罚金或被没收财产后,再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打击外国人犯罪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并非外国人犯罪都会被驱逐出境,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驱逐出境。本案中,被告人吴亦凡是加拿大人,朝阳法院在认定其犯罪后可以对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判刑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先在中国境内服刑,而后由公安机关驱逐出境。根据《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如果本案判决生效,吴亦凡应先在中国境内服刑,之后由公安机关驱逐出境。
外国人被驱逐出境后不准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且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外国人不准入境。根据《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凡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均须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