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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加入的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吗

发布时间:2023-04-18 21:12:13

后加入的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后加入的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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