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异常是可以注销的。但是需要将经营异常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户没有法人的资格,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债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