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是: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法律其他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