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是在清算完成后,申请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天,之后携带营业执照、清算报告,公司解散的决议申请公司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